标题5适用于学生和任何受法律保护类别的雇员。它适用于任何认为自己因族裔认同、国籍、移民身份、宗教、年龄、性别、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军人和退伍军人身份、婚姻状况、医疗状况、种族、肤色、血统、性取向和身体或精神残疾而受到非法歧视的人。
关于非法歧视的投诉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必须及时提出。有关非法歧视的投诉应向人力资源副主任提出。根据第5条,不涉及就业的投诉必须在被指控的非法歧视发生之日起一(1)年内提出,或在投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非法歧视指控所依据的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5条,有关就业中非法歧视的投诉必须在非法歧视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超过规定时间框架的投诉将不会根据标题5处理,但是,SAC山有权根据学院采取的其他行政程序处理投诉。
Mt. SAC有一个既定的程序来处理非法歧视、骚扰和报复的投诉。每所大学都必须有一位负责处理投诉的地区官员。Mt. SAC的合规官就是这样Tika Dave-Harris,人力资源副总裁,您可以拨打(909)274-4225与他联系。Mt. SAC使用“证据优势”标准来确定投诉的结果,这意味着更有可能发生歧视、骚扰和/或报复(如标题5所定义)。调查结果会以书面行政裁定的形式向投诉人及被告提供。投诉人有权向Mt. SAC校董会提出上诉。
关于非法歧视的报告可以通过非正式方式得到解决。个人可以要求在没有正式调查的情况下解决他们的投诉。非正式解决程序旨在允许认为自己受到非法歧视的个人通过非正式或调解程序而不是正式的投诉程序来解决问题。投诉人如不愿提出正式投诉,亦可寻求非正式解决办法。非正式的解决方案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课程安排,互不联系的指示,获得道歉,个人培训,监督特定领域等。
Mt. SAC致力于维护一个安全和非歧视的环境,即使投诉方希望寻求非正式解决方案,也可以确定指控需要根据正式投诉程序进行调查。
Mt. SAC不得对提出投诉的人进行报复,并且必须做出合理的努力来保护投诉人免受其他报复行为的伤害。学校不得就投诉人的投诉采取不利行动。任何报复行为都可以并且应该报告给人力资源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