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庭
军官
学生法庭由一(1)名首席法官和四(4)名助理法官组成。
学生法庭有权在学生会内部解释学生会的章程和辅助文件。学生法庭有权对学生会制定的任何立法或执行委员会或校长的任何行动进行司法审查。
学生法庭的职责
- 保护和维护加州和美国的法律
- 维护及保护学生会章程及指示,使其不受有志者以非法手段更改或贬低
- 公正地执行所有判断,绝不允许个人偏见、观点或政治影响模糊或改变决定
- 确保这些由学生团体创建的政府机构不侵犯或滥用美国宪法赋予他们的特权和权利
一般要求
- 每周三11:30am-2:00pm
- 在SAC完成一(1)学期和6个评分单元,累计GPA 2.5
- 必须注册至少5个单元,并保持2.0学期GPA
- 每学期缴交学生活动费$11
- 在学校没有纪律记录吗
- 参加强制性培训
- 完成一份学生法庭申请
下一个步骤
如需更多详细资料,请参阅管理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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